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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遗嘱纳入虚拟财产”的进步与期待

2020-03-31 17:39:00 丨 来源:北京青年报

  “年轻人遗嘱纳入虚拟财产”的进步与期待

  冯海宁

  中华遗嘱库近日正式发布《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下称“白皮书”),首次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对遗嘱大数据进行解读。数据显示,近年来,中青年立遗嘱人总体数量和增速较为平稳,而90后的遗嘱中,“虚拟财产”的纳入和安排成为一个突出特征:支付宝、微信、QQ、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是90后遗嘱中常见的财产类型。(3月30日《广州日报》)

  过去,很多人尤其是中青年人很忌讳立遗嘱,觉得不吉利。但从白皮书来看,40周岁至49周岁年龄段立遗嘱人数量占比从2017年的27.96%上升到2019年的34.38%;90后2017年立遗嘱人数为61人,2019年为169人,三年间翻了近2.5倍。显然是一种可喜的变化,这说明越来越多中青年人开始理性看待生命的不确定性,提前理智处置自己的财产。

  90后把虚拟财产纳入遗嘱,同样是一种进步。这既说明90后的财产不再局限于传统财产,也说明虚拟财产如今受法律保护是可以继承的,所以90后才会这么做。也就是说,2017年起施行的《民法总则》首次肯定了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90后群体对此已了解并在遗嘱中体现出来。即年轻人在遗嘱中纳入虚拟财产,充分体现出法律进步、观念进步。

  如今,不少人都有支付宝、微信、QQ、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其中,年轻人拥有虚拟财产的比例最高,这是因为年轻人更容易接受、利用网络账户等新鲜事物。但虚拟财产能否继承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民法总则》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法律对虚拟财产仍缺乏明确“规定”,而且,网络运营商另有“家规”。

  比如微信规定: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账号。支付宝规定,用户标识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请勿转让、借用、赠与、继承……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缺乏专门规定。这不利于继承人顺利继承被继承人遗嘱里的虚拟财产,也为虚拟财产继承纠纷埋下了隐患。

  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属性、处置进行明确,让《民法总则》的规定体现在更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就继承而言,需要完善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因为该法律第三条中虽然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但这一规定是很笼统的,理应单列虚拟财产。

  当然,在法律没有完善之前,不等于年轻人遗嘱纳入虚拟财产后继承人无法继承,因为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去年1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微信公众号分割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公号价值340万元,由四名当事人平分。既然法院可以裁定虚拟财产由当事人平分,在涉及虚拟财产继承的案件中,是否可以裁定虚拟财产可由相关人员继承呢?

  年轻人的遗嘱中纳入虚拟财产,说明年轻人对未来完善相关法律充满信心,对法院会妥善处置虚拟财产继承问题充满信心。从培养人们立遗嘱意识、减少社会纠纷、节省司法资源等角度来说,相关法律越早完善越好,毕竟虚拟财产可以“虚”,但法律不能一直“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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